杭州讨债公司认为,此种债款一般可分为两类,
其一是一方举债后,用于其个人浪费乃至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形,比方由于赌博、吸毒等欠下的债款等;
其二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勾结所形成的债款等。在司法实务中,司法机关通过调查核实,是能够查清有关事实情况的。
所以,只要将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款”做限缩解说并降低债权人的证明责任,才能使《解说》的条文实现逻辑自洽和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。《解说》第三条要求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举债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以及根据共同意思表明,根据夫妻、家庭生活的排他性以及“证明无比证明有困难”的证据规则,这会导致债权人的举证困难,乃至是举证不能。
因而,在司法实务中,针对上述情况,要适度降低债权人的举证证明责任,即债权人一般只需举出债款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应产业证明、收入证明或供给其所了解的产业头绪即可,而对于负债夫妻或其家庭的开支情况,债权人只需供给有关事实头绪或由司法机关根据常理进行推定。